静态博客入口:http://blog.5d.cn/user34/wmj/
2008/12/23 | 《李叔同先生的文艺观——先器识而后文艺》
类别(名家散文) | 评论(1) | 阅读(28) | 发表于 15:55

李叔同先生的文艺观——先器识而后文艺

李叔同先生,即后来在杭州虎跑寺出家为僧的弘一法师,是中国近代文艺的先
驱者。早在五十年前,他首先留学日本,把现代的话剧、油画和钢琴音乐介绍到中
国来。中国的有话剧、油画和钢琴音乐,是从李先生开始的。他富有文艺才能,除
上述三种艺术外,又精书法,工金石(现在西湖西泠印社石壁里有“叔同印藏”),
长于文章诗词。文艺的园地,差不多被他走遍了。一般人因为他后来做和尚,不大
注意他的文艺。今年是李先生逝世十五周年纪念,又是中国话剧五十周年纪念,我
追慕他的文艺观,略谈如下:

李先生出家之后,别的文艺都屏除,只有对书法和金石不能忘情。他常常用精
妙的笔法来写经文佛号,盖上精妙的图章。有少数图章是自己刻的,有许多图章是
他所赞善的金石家许霏(晦庐)刻的。他在致晦庐的信中说:

人剃染已来二十余年,于文艺不复措意。世典亦云:“士先器识而后文艺”,
况乎出家离俗之侣;朽人昔尝诫人云:

“应使文艺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即此义也。承刊三印,古穆可喜,至
用感谢…

…(见林子青编《弘一大师年谱》第205页)

这正是李先生文艺观的自述,“先器识而后文艺”,“应使文艺以人传,不可
人以文艺传”,正是李先生的文艺

2008/12/23 | 无题——李商隐
类别(唐诗宋词) | 评论(0) | 阅读(20) | 发表于 15:44

无题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2008/12/23 |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类别(常用法律) | 评论(0) | 阅读(3) | 发表于 15:42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二百零三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第二百零四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五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零七条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的规定。

2008/12/22 | 锦瑟——李商隐
类别(唐诗宋词) | 评论(2) | 阅读(14) | 发表于 21:19

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2008/12/22 | 《湖畔夜饮》
类别(名家散文) | 评论(0) | 阅读(19) | 发表于 21:16
湖畔夜饮

前天晚上,四位来西湖游春的朋友,在我的湖畔小屋里饮酒。酒阑人散,皓月
当空,湖水如镜,花影满堤。我送客出门,舍不得这湖上的春月,也向湖畔散步去
了。柳荫下一条石凳,空着等我去坐。我就坐了,想起小时在学校里唱的春月歌:
“春夜有明月,都作欢喜相。每当灯火中,团团青辉上。人月交相庆,花月并生光。
有酒不得饮,举杯献高堂。”

觉得这歌词,温柔敦厚,可爱得很!又念现在的小学生,唱的歌粗浅俚鄙,没
有福份唱这样的好歌,可惜得很!回味那歌的最后两句,觉得我高堂俱亡,虽有美
酒,无处可献,又感伤得很!三个“得很”,逼得我立起身来,缓步回家。不然,
恐怕把老泪掉在湖堤上,要被月魄花灵所笑了。

回进家门,家中人说,我送客出门之后,有一上海客人来访,其人名叫CT①,
住在葛岭饭店。家中人告诉他,我在湖畔看月,他就向湖畔去拜我了。这是半小时
以前的事,此刻时钟已指十时半。我想,CT找我不到,一定已经回旅馆去歇息了。
当夜我就不去找他,自管睡觉了。第二天早晨,我到葛岭饭店去找他,他已经出门,
茶役正在打扫他的房间。我①CT即西谛,郑振铎笔名。

留了一张名片,请他正午或晚上来我家共饮。正午,他没有来。晚上,他又没
有来。料想他这上海人难得到杭州来,一见西湖,就整日寻花问柳,不回旅馆,没
有看见我留在旅馆里的名片,我就独酌,照例饮尽一斤。

黄昏八点钟,我正在酩酊之余,C
2008/12/22 |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类别(常用法律) | 评论(0) | 阅读(69) | 发表于 21:12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一条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一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008/12/21 | 《悼夏丐尊先生》
类别(名家散文) | 评论(0) | 阅读(35) | 发表于 20:50
悼夏丐尊先生

我从重庆郊外迁居城中,候船返沪。刚才迁到,接得夏丐尊老师逝世的消息。
记得三年前,我从遵义迁重庆,临行时接得弘一法师往生的电报。我所敬爱的两位
教师的最后消息,都在我行旅倥偬的时候传到。这偶然的事,在我觉得很是蹊跷。
因为这两位老师同样的可敬可爱,昔年曾经给我同样宝贵的教诲;如今噩耗传来,
也好比给我同样的最后训示。

这使我感到分外的哀悼与警惕。

我早已确信夏先生是要死的,同确信任何人都要死的一样。但料不到如此其速。
八年违教,快要再见,而终于不得再见!真是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犹忆二十六年秋,芦沟桥事变之际,我从南京回杭州,中途在上海下车,到梧
州路去看夏先生。先生满面忧愁,说一句话,叹一口气。我因为要乘当天的夜车返
杭,匆匆告别。我说:“夏先生再见。”夏先生好象骂我一般愤然地答道:“不晓
得能不能再见!”同时又用凝注的眼光,站立在门口目送我。

我回头对他发笑。因为夏先生老是善愁,而我总是笑他多忧。

岂知这一次正是我们的最后一面,果然这一别“不能再见了”!

后来我扶老携幼,仓皇出奔,辗转长沙、桂林、宜山、遵义、重庆各地。夏先
生始终住在上海。初年还常通信。自从夏先生被敌人捉去监禁了一回之后,我就不
敢写信给他,免得使他受累。胜利一到,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他。见他回信的笔迹依
旧遒劲挺秀,我很高
2008/12/21 | 初入武夷——李商隐
类别(唐诗宋词) | 评论(1) | 阅读(13) | 发表于 20:48

初入武夷

未到名山梦已新,千峰拔地玉嶙峋。
幔亭一夜风吹雨,似与游人洗俗尘。

2008/12/21 | 搜寻外星人再获新进展 系外行星首次发现二氧化碳
类别(世界珍闻) | 评论(0) | 阅读(9) | 发表于 20:43

外星人大搜寻:系外行星首次发现二氧化碳

科学家首次在系外行星上发现二氧化碳气体

据国外媒体报道,长期以来,众多科学家致力于在广袤的宇宙搜寻地外生命体存在的条件和迹象,水、甲烷都曾在外太空被发现,除此之外,生命存在的四大要素还有二氧化碳和氧气。近日,这一搜寻又有了新的进展,英国天文学家首次在一颗距离地球约65光年远的系外行星上发现了二氧化碳气体。

天文学家利用哈勃望远镜在一颗名为“HD 189733”的系外行星上首次发现二氧化碳气体。该系外行星距离地球大约为65光年,同木星一般大小,但它的温度异常炙热而无法支持生命生存。但这一发现依然令科学家们十分兴奋,美国宇航局喷气推进实验室科学家马克-斯温说:“在这种情况下发现二氧化碳气体,为我们长期地在太阳系之外寻找生命迹象或适宜居住区提供参考和带来新的希望。”

研究人员是利用哈勃望远镜上的近红外照相机和多天体光谱仪(NICMOS)探测到HD 189733行星存在二氧化碳气体的。为了单独获得来自该行星的光谱,研究人员采用了一种被称为“二次过境”的方法,首先记录下了该行星和恒星的光谱,然后当行星隐藏在恒星后面时再单独测量恒星的光

2008/12/21 |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一般规定
类别(常用法律) | 评论(0) | 阅读(6) | 发表于 20:40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一般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三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

2008/12/20 | 《怀李叔同先生》
类别(名家散文) | 评论(0) | 阅读(28) | 发表于 15:11
怀李叔同先生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
到李叔同先生,即后来的弘一法师。那时我是预科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我们
上他的音乐课时,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严肃。摇过预备铃,我们走向音乐教室,推
进门去,先吃一惊:李先生早已端坐在讲台上。以为先生总要迟到而嘴里随便唱着、
喊着、或笑着、骂着而推进门去的同学,吃惊更是不小。他们的唱声、喊声、笑声、
骂声以门槛为界限而忽然消灭。接着是低着头,红着脸,去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
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偷偷地抑起头来看看,看见李先生的高高的瘦削的上半身穿着
整洁的黑布马褂,露出在讲桌上,宽广得可以走马的前额,细长的凤眼,隆正的鼻
梁,形成威严的表情。扁平而阔的嘴唇两端常有深涡,显示和爱的表情。这副相貌,
用“温而厉”三个字来描写,大概差不多了。讲桌上放着点名簿、讲义,以及他的
教课笔记簿、粉笔。钢琴衣解开着,琴盖开着,谱表摆着,琴头上又放着一只时表,
闪闪的金光直射到我们的眼中。黑板(是上下两块可以推动的)上早已清楚地写好
本课内所应写的东西(两块都写好,上块盖着下块,用下块时把上块推开)。在这
样布置的讲台上,李先生端坐着。坐到上课铃响出(后来我们知道他这脾气,上音
乐课必早到。故上课铃响时,同学早已到齐),他站起身来,深深地一鞠躬,课就
开始了。这样地上课,空气严肃得很。

有一个人上音乐课时不唱歌而看别的书,有一个人上音乐时吐痰在地板上,以
2008/12/20 | 象海豹求偶大战:冰雪下决战南极之巅(组图)
类别(世界珍闻) | 评论(0) | 阅读(19) | 发表于 15:09

南象海豹和其他许多海洋生物一样,是真人不露相。它固然没有火辣身材,但在其肥厚的皮囊下,却藏着一位超级英雄,它的一生就是一系列伟大壮举。

点击浏览下一张

象海豹

摄影:伊瓦·莫马提吾科 约翰·伊斯特考特

提起海洋中的捕食者,南象海豹很容易被人低估。它不具备抹香鲸的王者气质,没有白鲨如战斗机般矫健的身段,也难及虎鲸的一流智商。它也与巨型鱿鱼和豹海豹不同,缺乏那样的神秘感和威慑力。是谁给它设计了这副体格——童书插画师?若果真如此,倒不难解释它为何生着个能长到近半米长,替它赢得“象海豹”之名的怪异长鼻了。

2008/12/20 |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类别(常用法律) | 评论(0) | 阅读(9) | 发表于 15:05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一百五十七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五十九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第一百六十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第一百六十二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第一百六十三条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第164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五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

2008/12/19 | 《陋巷》
类别(名家散文) | 评论(0) | 阅读(28) | 发表于 06:59
陋巷

杭州的小街道都称为巷。这名称是我们故乡所没有的。我幼时初到杭州,对于
这巷字颇注意。我以前在书上读到颜子“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的时候,常疑
所谓“陋巷”,不知是甚样的去处。想来大约是一条坍圯、龌龊而狭小的弄,为灵
气所钟而居了颜子的。我们故乡尽不乏坍圯、龌龊、狭小的弄,但都不能使我想象
做陋巷。及到了杭州,看见了巷的名称,才在想象中确定颜子所居的地方,大约是
这种巷里。每逢走过这种巷,我常怀疑那颓垣破壁的里面,也许隐居着今世的颜子。
就中有一条巷,是我所认为陋巷的代表的。只要说起陋巷两字,我脑中会立刻浮出
这巷的光景来。其实我只到过这陋巷里三次,不过这三次的印象都很清楚,现在都
写得出来。

第一次我到这陋巷里,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事。那时我只十七八岁,正在杭州的
师范学校里读书。我的艺术科教师L先生①似乎嫌艺术的力道薄弱,过不来他的精
神生活的瘾,把图画音乐的书籍用具送给我们,自己到山里去断了十七天食,回来
又研究佛法,预备出家了。

在出家前的某日,他带了我①指李叔同先生。

到这陋巷里去访问M先生①。我跟着L先生走进这陋巷中的一间老屋,就看见
一位身材矮胖而满面须髯的中年男子从里面走出来应接我们。我被介绍,向这位先
生一鞠躬,就坐在一只椅子上听他们的谈话。我其实全然听不懂他们的话,只是断
片地听到什么“楞严”、“圆觉
2008/12/19 | 神秘海底人族频现 水下隐藏异域文明?(图)
类别(世界珍闻) | 评论(0) | 阅读(48) | 发表于 06:57

近100多年来,世界各国商船和军舰在海上不断遭遇一些怪事:海洋深处会莫名其妙地发射出奇特的强光或出现神秘莫测的不明物体;至今,这些奇怪的现象仍令许多科学家百思不得其解。

美国科学家根据多年的研究,提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这些怪现象背后可能藏着某种来自异域的文明!

有一种观点认为,“海底人”既能在“空气的海洋”里生存,又能在“海洋的空气”里生存,是史前人类的另一分支,理由是:人类起源于海洋,现代人类的许多习惯及器官明显地保留着这方面的痕迹,例如喜食盐、会游泳、爱吃鱼等。这些特征是陆上其他哺乳动物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