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0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三节 知识产权
类别(常用法律) | 评论(0) | 阅读(13) | 发表于 10:37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三节 知识产权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七条 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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